委员:北京公交票价应建立调节机制

2013年01月22日02:39  新京报

  新京报讯 (记者 韩宇明)政协委员高扬认为目前北京市的公交票价优惠政策,并未实现出行方式由中小汽车向公共交通的转移,且公交票价补贴政策,其可持续性也面临巨大压力。高扬建议,北京市公交票价政策应建立调节机制,合理引导市民分类出行。

  自行车出行比例大降

  21日下午,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小组讨论会,政协委员高扬向记者介绍,目前北京市公交票价政策并未真正实现出行方式转移的目标。

  作为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、副总工程师,高扬给出了一系列数据支撑自己的提案。他介绍,2007年北京市实施公交票价优惠政策,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由2006年的30.2%提高到2011年的44%,居全国各城市之首。

  同时,小汽车出行比例依旧上升,由31.6%上升到33%。与此同时,自行车的出行比例却由27.7%下降到15.1%。

  在高扬看来,公交票价优惠政策并未完全实现中小汽车出行向公共交通的转移,一定程度上,却把原来的自行车出行转移到了公共交通。

  财务可持续性受挑战

  高扬认为,目前的公交票价优惠政策,实际上给公共财政带来一定的压力。2011年,公交运营补贴156.9亿元,占当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约11%,社会保障与就业的支出仅占到7.2%。

  而且公交运营补贴逐年增长。高扬举例,北京某公共交通公司,2006年财政补贴为25.3亿元,2007年实施公交票价优惠政策后,补贴为51.8亿元。到2011年则增长为近90亿元。

  高扬粗略计算,2011年地面公交出行每人次出行票价亏损约1.7元,轨道交通出行每人次出行票价亏损约为5元,并呈逐年增长趋势,财政补贴压力较大。

  建议

  公交地铁换乘可出优惠政策

  高扬建议,统筹考虑公交运营成本、居民可承受能力以及财政支出能力,建立三方联动的定价机制。参考其他城市的公交定价经验,把公交出行费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、每公里票价收入、公交补贴占财政支出比例等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。根据这些指标,动态调整公交票价和财政补贴。

  可考虑出台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换乘的优惠政策,引导短途出行主要依靠地面公交方式。对于流动人口可以考虑出台一日或者多日的通票,给予票价优惠。

  同时,还应单独研究制定面对低收入者、残疾人、伤残军人等群体的公交补贴政策,保障社会公平。

  声音

  虽然北京有出租车6.66万辆,但早晚高峰、节假日前夕、极端气候条件下仍存在打车难的问题,在市民急需出租车的时候,反而愈加困难。

  除外地乘客及少数打车族外,相当多的社会人群选择“日常公交+特殊出租车”结合模式,他们是绿色出行者,应加以鼓励和保护。如果不解决打车难问题,势必将该群体“逼”向摇号购车的大军,加剧汽车增长的刚需,更不利于出租行业的运营。

  ——市政协委员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部长郑实

(原标题:“公交票价应建调节机制”)

(编辑:SN05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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